索 引 号: | 780805060/2024-00283 | 主题分类: | 物价 | 发布机构: | 发改局 |
发文日期: | 2024-03-04 | 文 号: | 有 效 期: | 有 效 | |
名 称: | 关于转发《关于制定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的通知》的通知 |
关于转发《关于制定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的通知》的通知 | ||||
发布机构:发改局 发布日期:2024-03-04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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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县各民办幼儿园: 为规范我县托育服务收费行为,促进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,现将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制定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廊发改公价【2024】58号)的通知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 附件: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 会《关于制定全市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育服务收费的通知》
文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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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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